误诊患了癌症白白切掉右肾
医生说病人得了癌,需要切除右肾,可是肾被切除后,报告却显示未见明显肿块。58岁的南通市市民吴秀萍,就碰到了这样的事情。
2005年4月,吴秀萍因病住进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诊断她得了肾盂癌,必须切除右肾。手术后,右肾的切片报告却称:未见明显肿块。患者家属告诉记者,他们多次找医院协商未得到明确答复,于是提出医疗事故鉴定,希望能得到公正的说法。未彻底检查就切掉右肾
2005年4月6日,吴秀萍因血尿来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泌尿科就诊,并先后做了常规彩超、CT检查。在医生的建议下,4月11日,吴秀萍住院治疗。几天后,医生来到病房,当着吴秀萍和她家属的面说:吴秀萍得了肾盂癌,必须开刀切除右肾。
2005年4月17日,院方送来了《手术同意书》。吴的家人担心病情进一步恶化,遂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了字。但一式两份的《手术同意书》当时并没有给吴的家人,后来发生争议后,家属才从院方那里拿到《手术同意书》。
手术于18日进行,但是右肾切除后,吴秀萍的血尿症状未见好转,并出现了血块,病情加重。主治医生钱医生这时又告诉家属,这是膀胱炎引起的血尿,要做膀胱镜检查。可检查后,又发现没有炎症。
吴秀萍的家人在手术后得到的《快速切片诊断报告单》上看到这样一句话:“肾盂未见明显肿块”。他们急了,找到钱医生问到底怎么回事。钱医生说院方要研究一下,让他们等几天。几天后,钱医生告知吴秀萍及其家人:虽然没有发现癌症,但手术切掉了一个血管瘤。
可先前的《手术同意书》根本没有写什么血管瘤,而是肾盂癌。为此,吴的家人咨询了其他医院的医生,得知吴秀萍根本没有得肾盂癌,右肾被切除,是因为误诊。之后,他们找到了院方要说法,几次下来,未得到满意答复。
2005年5月23日,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给吴秀萍出具了一份答复。这份答复中,院方认为,手术前未做磁共振检查进一步确诊病情。之所以未做磁共振检查,是因为在肾盂癌的诊断、鉴别方面,磁共振不具有优势。同时也是考虑到检查费用较高,需要1400-1600元,因此未做检查。而且,在临床上,肾盂癌术前难以确诊,有一定的误诊、漏诊发生率。回复中,院方还表示,在吴秀萍诊疗过程中,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泌尿科未违反医疗规范及常规,不构成医疗事故。如有异议,可提请南通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对此,吴的家人表示难以接受,他们说,1万多元的手术费都掏了,谁还在乎这1000多元的检查费。他告诉记者,如此草率的答复,他们是不能接受的。吴秀萍的儿子拿着厚厚一叠病历对记者说,母亲现在身体一天比一天差,身上没劲,一点家务活都不能干。就算是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医院现在也不能就这样搪塞。对话院方
“医院无任何责任”
6月15日上午,记者陪同吴女士的儿子再次来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刚进医院的办公楼就被保安拦住,并告诉他:你不能上楼。吴的儿子说:“我今天不找院长,我来找叶主任。”听了这话,保安向一边摆摆手,意思是可以找叶主任,但绝对不能上楼找院长。
在医患沟通办公室的接待室记者见到了办公室主任叶欣。
叶:这个事情谁对谁错最后应该由南通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决定。
记者:为何吴的家人术后拿到的《手术同意书》上会出现两种笔迹?他们怀疑被人改动过。
叶:这很正常,因为前面是治疗组别的人写的,后来钱医生又添了几句话,不可能是之后改动的。
记者:这么重要的《手术同意书》上竟然出现了两种字迹,出了问题究竟谁负责?
叶:当然是最后签字的人(指钱医生)。
记者:家属反映,这份《手术同意书》在术前家属根本没有拿到?
叶:不可能,这是一式两份。
记者:术后切片报告显示,病人吴秀萍根本没有患肾盂癌,这一点你怎么解释?
叶:这是个专业性很强的问题,我不能回答你,但是这次手术中还切除了血管瘤,说明手术没有问题。
记者:在这次医患纠纷中,医院真的没有责任?
叶:是的,医院没有任何责任。
专家观点: “医院操作不规范”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南京某医院相关科室的专家,该专家认真看了病历了解情况后,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根据规范操作,术前,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必须做包括磁共振在内的各项检查,这样才能确定是否有癌症;其次,手术中切开腹部后,如果仍然不能确定是否有肿块,可先做穿刺进行化验,以确定是否要切除相关器官。
显然,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并没有这样做。(快报记者杨坤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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