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法广告而遭百余次处罚、21次网上公告,但仍屡禁不止,在昨天下午召开的2005年药品广告专项整治情况通报会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绿谷集团“双灵固本散”违法广告的典型案例向全市医药零售行业进行了通报。
华氏、复星、国大、上海药房、汇丰、童涵春、雷西等沪上各大医药零售企业均表示,不参与药品违法广告的制作和传播。
违法广告屡禁不止
据悉,自2003年至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市场上发现的“双灵固本散”(原“中华灵芝宝”)违法广告已进行了21次网上公告,并22次将违法广告资料及时移送市工商局和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工商部门反馈的信息,该企业已被处罚100多次,但屡禁不止。
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人员调查,“双灵固本散”广告所宣称的种种情况,该公司都未能提供确切证据来证明属实,这在一定程度上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收到来自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投诉其夸大功能宣传,误导购买。
此外,“双灵固本散”违法广告还以大量患者病例和以专家、科研单位名义证明产品功效,虚称产品对肿瘤疾病的神奇疗效,诱惑患者,使之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编织谎言误导消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昨天再次要求全市各大医药零售连锁公司、零售药店,遵守《药品法》规定,不发行未经批准的广告,不加入违法广告的制作和传播,使违法广告在零售药店无立足之地。在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加强监管的同时,相关媒体也要增强法制意识,增强抵制违法虚假药品广告的自觉性。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处处长盛国远昨天在会上揭露“双灵固本散”三大广告谎言:
■谎言一:“双灵固本散”系“联合国首次采购的抗癌新药”调查结果: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人员调查核实,联合国采购供应商目录中国地区公司名单中并无绿谷公司及子公司。
■谎言二:“双灵固本散”“通过新药临床试验申请,获准进入美国医院开展大面积临床观察”调查结果:调查人员就此广告用语向绿谷公司进行调查时,对方说明:关于“双灵固本散”用于化疗病人因化疗引起的恶心或呕吐的功效性及安全性研究的新药研究申请项目未曾在临床开展。
■谎言三:“截至2005年上半年,绿谷的灵芝宝肿瘤产品已远销美国、欧盟、日本、新加坡等全球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多个国家申报新药”调查结果:当调查人员要求对方公司出示远销全球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证据时,对方仅提供出2005年销往美国的1.92公斤的报关单;另外还出示两份用于证明在日本及新加坡“申报新药”的资料,一份是在日本作为食品进行成分检测的检验报告,另一份是在新加坡进行微生物检测的报告。
盛处长向记者解释说,内行人一看就明白,这仅仅销往美国的1.92公斤“双灵固本散”很可能实际上是用作实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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