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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药竟把周总理当“代言人”

我爱祖国的蓝天2005-10-9

  ■称进入吉林省医保范围 

    ■工商部门表示该广告严重违法,提醒患者千万不要轻信这类宣传

  “有人在医院散发印有周恩来总理肖像的药品广告,还说是抗癌新药,拿周总理当卖点,我们的领袖人物怎么成了‘形象代言人’,太不严肃了1昨日,来长春看病的王先生在长春一家医院看到该情况后,气愤地给本报打来了电话。

  宣称26年研制告慰周总理

  昨日9时许,记者来到该医院。在门诊大厅内,一个穿紫色衣服的男子正在整理放在台阶上的一包宣传单。记者看见该宣传单正是王先生提到的那种,便走到男子跟前。男子立刻乐呵呵地把传单塞进了记者的手里,然后把其他宣传单整理好塞进一个袋子里。

  宣传单上写的是一种抗癌药品,封面印有“新药周刊”字样,表明是“内刊”,有一张周恩来总理侧坐在沙发上的大照片,照片上印着“本期新药展播:为挽救周总理而立项,国家26年打造抗癌新药×××”。里面介绍:在总理生前为总理治疗而研究,但是直到总理去世时,该药仍没有研究成功,但是历时26年,终于研究成功,“谨以此成果告慰周恩来总理在天之灵”。

  宣传品上只介绍该药品由天津某药业集团生产,但是没有介绍该药品在吉林省的销售地点。记者在该药品网站上看到了与该宣传品上同样的宣传内容,但是网站上没有使用周总理的照片。记者按照网站提供的电话打过去。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并不清楚这些事情,因为公司下周一才正式上班,那时候才能得到答复。

  夸大其词称进入省医保

  这到底是什么药品?记者来到我省几家大医院及几家大型药店询问此药,结果都没有这种药品。该宣传材料称:“日前专门将国家抗癌药物研究课题组研制的药品×××片列入吉林省医保……但它目前并没有在吉林省各大医院广泛临床使用……×××是今年唯一一个进入该省医保的抗癌新药……将对解决吉林省当前肿瘤治疗的问题,挽救患者的生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药品的宣传给在市场上购买不到该药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是否被列入省医保内呢?记者又来到吉林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找寻答案。“×××属于丙类药品,也就是不属于省医保范围内的药品,只有甲、乙两类才属于省医保范围的药品。”窗口内的工作人员回答。

  省工商局:广告严重违法

  省工商局广告处工作人员刘少华表示,该药品广告严重违法:第一,不允许用领袖肖像来做广告;第二,抗癌药品是绝对不允许做广告的;第三,该宣传品表明是“内刊”,而内刊是绝对不允许刊登广告的。制作这种广告将受到处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曾对利用伟人做广告作出明确规定:使用已故或离任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其广告效果相当于使用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做广告。对此类广告按《广告法》第七条有关规定处理。

  据长春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市场科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已经与医院的保卫部门联合行动多次,抓获很多发传单的人,但是这些人表示是受雇于人并不清楚内情,而且雇主都无法联系。工作人员提醒患者,千万不要轻易相信这类宣传,就医一定要到正规医院,从正规途径购买药品。(记者 苗颖 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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