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苏州市政府颁布的《苏州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庆华告诉记者,只要参加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的少儿,如发生白血病等重症每年能得到最高9万元的补助。据悉,这是江苏首家实施的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办法。
少儿每年30元补助
《办法》明确了少儿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来源,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90元,其中市级财政按参保少儿每人每年30元予以补助,这在全国尚属首创,另外60元由家庭缴纳;少儿家庭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父母均有工作单位的,由父母所在单位各报销30元;父母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有经济收入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报销30元;父母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经济收入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全额报销;父母双方均无工作单位但有经济收入的由家庭承担。
苏州市保险办法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500元以下由个人自负;500元以上至10000元,统筹基金结付50%;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统筹基金结付60%;20000元以上至40000元,统筹基金结付70%;4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统筹基金结付80%。
大病享受更高补助
据了解,该办法对疾病不作选择,重大疾病享受更大补助。其中:白血病、重症尿毒症透析费用、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费用,在10万元以内(含当年住院费用累计),可享受统筹基金90%的补助;血友病、恶性淋巴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出院后的门诊专科药品治疗费用,在6000元范围内可享受统筹基金70%的补助。参保儿童同时患两种以上门诊大病时,社保中心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结付。
新苏州人享同等待遇
据王庆华介绍,凡苏州市区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学生儿童,以及苏州市户籍的婴幼儿和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散居少年儿童原则上都应参加该医疗保险。这一覆盖范围打破城乡界限和户口限制,让新苏州人的子女在医疗保障上同样被公平对待。实习生吴梅云快报记者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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