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期胃癌(AGC)又被称为晚期胃癌,属于TNM分期中的Ⅳ期。在临床上,胃癌被确诊时Ⅳ期就占1/3,再加上Ⅰ~Ⅲ期胃癌在根治切除术后有半数复发、转移,因此有80%以上的胃癌最终进入晚期阶段。目前,临床对晚期胃癌主要采取内科化疗,而对其化疗的方案众多,其中就有我国大多数医院采用的5-氟尿嘧啶静脉点滴的方案,即“国内方案”。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金懋林教授在此次大会中提出,“国内方案”缺乏循证医学证据,因此不应将其作为治疗晚期胃癌的规范化方案,而应将其废止。
近40年来,5-氟尿嘧啶的应用长盛不衰,至今仍处于治疗胃癌的主导地位。含5-氟尿嘧啶的方案在胃癌治疗中的现状,与人们对5-氟尿嘧啶抗癌作用机制认识的深入及给药方式的改进有关。其主要进展有两点:亚叶酸钙(LV)的生化调节使5-氟尿嘧啶增效;5-氟尿嘧啶持续输注(CIV)给药。
金懋林教授对2000年~2004年国内期刊正式发表的有关晚期胃癌全身化疗的论著进行了分析与评价。他发现,这5年中,国内共有含5-氟尿嘧啶方案治疗晚期胃癌的报告113篇,其应用方法共4种:第一种方法是采用5-氟尿嘧啶静脉点滴4~6小时(占13.3%);第二种方法是采用亚叶酸钙100~200毫克/每平方米体表面积,静脉注射两小时,并采用5-氟尿嘧啶500~600毫克/每平方米体表面积,静脉点滴4~6小时(占54.9%,为“国内方案”);第三种方法是采用亚叶酸钙200毫克/每平方米体表面积,静脉注射两小时和5-氟尿嘧啶400~600毫克/每平方米体表面积持续输注(占16.8%);第四种方法是采用5-氟尿嘧啶持续输注(占15.0%)。
由上可知,在对晚期胃癌的治疗上,我国半数以上应用的是“国内方案”,而这种方案在国外却很少应用。
金懋林教授说,在“国内方案”中,5-氟尿嘧啶静脉点滴4~6小时,使5-氟尿嘧啶的血药峰值滞后,这是不适宜的。5-氟尿嘧啶的半衰期很短,只有约10~20分钟,属于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只作用于细胞周期的S期(DNA合成期),与癌细胞接触时间短,因此抗癌效应差。而采用5-氟尿嘧啶持续输注方法,就可解决这一问题,它可使5-氟尿嘧啶的作用时间延长、强度提高,对胸苷酸合成酶(TS)抑制时间延长,并增加DNA合成障碍。同时,“国内方案”少见国际上的临床验证,国内外均未见其与其它标准治疗方法的循证随机对照试验,所以不应将其作为被推荐的治疗晚期胃癌的方法,而应将其废止。
金懋林教授在解释第四种方案时说,在采用5-氟尿嘧啶持续输注方法时,使用时间≥5天者,由于亚叶酸钙体内容量有限,因此不必加用亚叶酸钙。国内有人采用5-氟尿嘧啶持续输注5天加用亚叶酸钙的方法,无循证医学根据。国内近几年已积累不少5-氟尿嘧啶持续输注治疗胃肠癌的经验,并验证了国际规范用药的结果。在5-氟尿嘧啶持续输注5天方案的每日用量上,500~1000毫克/每平方米体表面积均可行,国内多用500~600毫克/每平方米体表面积,持续输注5天,每3周1次。至于5-氟尿嘧啶持续输注2~3周的应用,国内也有报告,但患者的依从性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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