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人的村庄近两三年来有100多人死于癌症,其中大多是30到50岁的青壮年劳力──湖北省襄樊市翟湾村的这一“生态灾难”源于村民们赖以生存的一条小河被上游河南南阳林立的小造纸厂严重污染。据悉,湖北省环保部门多次与河南省相关部门协商,都没有结果。记者发现,河南环保部门声称的早被关闭的小造纸厂实际上仍在运转,甚至生产规模在进一步扩大。有关环保部门负责人对此的解释是“法律偏软”──从发现企业乱排污到执行要3个月,这3个月时间太长,给企业很大的空间,不能立刻制止它。(8月20日,新华网)
想必在生态灾难中患癌而死的湖北翟湾村百余条生命听了“法律偏软”这样的托词,九泉之下也会出离愤怒。笔者认为,小河上游排污企业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的这一托词不过是其执法不力的遮羞布。
按照河南新野县环保部门的说法,即使发现并确定了企业在乱排污,充其量也不过给企业一个“温馨提示”,哪怕其污染程度早超过了相关法规,责令停业整顿也是三个月之后的事。这是多么荒唐的逻辑!表现看起来是在“依法办事”,岂不知下游村民只争朝夕,三个月不知又有多少无辜生命丧命黄泉!
扯去“法律偏软”的遮羞布,我们或许可以挖掘出一些真实的东西。一是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比如上述事件中,排污的是河南企业,受污染的是湖北村民,跨省区交涉未果,排污企业照常营业,其中无不散发着地方保护主义的气息。二是功利主义与寻租色彩。被禁的造纸厂死灰复燃,而且愈加嚣张,不排除其负责人与有关行政部门权钱交易的可能。
在这起恶性事件中,环保部门有严重的行政不作为之嫌。之所以说“严重”,是因为它将自身监管缺位与执法不力归咎于法律缺陷,更因为它公然给地方保护主义与功利主义以名正言顺的借口。一个多月前,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指出,环境执法中环保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力、行政不作为的现象,必须予以正视与解决(7月14日,人民日报)。可惜河南新野县环保部门对解局长的话置若罔闻,甚至肆意曲解。
从这起跨豫鄂两省的河流污染事件中,我们还看到跨区域环境治理工程的艰巨。笔者认为,有必要成立跨省区环保监管与协调机构,以“环保检察官”的姿态,致力于整治、监督跨区域环保事件中有关行政部门执法不力与行政不作为的恶性行为,同时通过多方合作,构建环保预警与检测体系,避免一幕幕生态灾难发生。
“法律偏软”的谎言不攻自破,但生态灾难中逝去的村民们的亡魂再不能追回。逝者如斯,能不能让生者的环境有所改善,我们拭目以待。(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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