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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信"祖传秘方"耽误治疗 男孩被迫截去右腿

我爱祖国的蓝天2005-4-28

被截肢后的廖保麟

  “当初在医院已查出了病症,因为手头缺钱,就到乡村草药医生那里医治,医生说百分之百能治好,现在为了保住性命不得不选择截肢。我一定要以法律的手段,为自己失去的右腿讨个说法。”今天上午,患者廖保麟道出了他得病乱投医招来严重后果的不幸经历。 

  医院:可能是恶性肿瘤 

  据廖保麟称,他是定安县雷鸣镇人,今年18岁。从去年12月初,他感觉到自己的右腿膝关节时有疼痛,开始时不太严重,也就不在意,一直拖着。到后来痛感越来越明显,尤其是清早起床痛得厉害,便于今年1月29日到定安县医院检查,初步判断所患病为恶性肿瘤,建议到大医院做进一步检查。2月1日,他到省人民医院进行检查,院方初步诊断为恶性骨关节骨肉瘤,建议住院观察,确诊后需作手术。当时已近春节,加上一时筹不齐手术所需费用,他只好回到家里准备过完年再做手术。 

  草药医生:“保证治好腿” 

  回到家里,邻居介绍他到黄竹镇找一位姓潘的草药医生,说那人有祖传秘方,给很多例骨疮患者治好了病。潘某看后,判定是“骨疮”,称骨疮对于他来说百分之百能治好,于是对求医的廖保麟处方抓药。一个月过去了,廖到省医院检查,看草药医生的疗效如何。谁知医生检查后说,敷草药耽误了治疗期,现在为了不让癌细胞扩散,要尽快手术截肢,他为了保住性命,不得不选择截肢手术。廖保麟在给记者讲述这一经历时,既为相信草药医生误了病情而后悔,又为自己失去右腿而悲伤。 给廖保麟做手术的王医生告诉记者,由于患者所患的病是恶性肿瘤,膝关节的骨头已损坏,如果发现时间早和经济条件允许,可以手术保住腿,现在只有考虑控制癌细胞扩散,为保命施行截肢手术,但由于保证不了癌细胞是否已扩散,手术后仍有潜在危险,院方只有尽力救治。 

  草药医生:误治无责任 

  廖保麟告诉记者,草药医生乱用药,把他的病情耽误了,好端端的变成了独腿人,他为此想不通,准备起诉那位误病的草药医生,要对方承担法律责任。给廖保麟治腿病的草药医生潘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没有任何行医证件,只是凭着给人治疗“骨疮”的祖传秘方用药,承认是给廖保麟治过腿病,前面说好交800元治疗费用包给治好,后来看是熟人介绍,才给其减少到650元,按疗程没有治够,得知廖保麟要到省医院去做手术,还退还了50元钱给患者。至于没给患者治好腿病的问题,他说是患者自己找上门来的,治没治好他都没有责任。 

  律师:非法行医应担责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认为,为廖保麟治腿病的草药医生潘某没有医生执业资格,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不仅要为廖保麟截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提醒 

  《执业医师法》第14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28条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作者:吴懿斌 修芳)
 

 

 

来源:海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