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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查获假药“癌痛停片”

我爱祖国的蓝天2005-4-21

    提醒:凡标示为陕西旬邑制药厂2002年10月后生产的药品均为假药

    20日,新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警示:“癌痛停片”为假药,凡标示为陕西旬邑制药厂2002年10月后生产的药品全部是假药。

    该局执法人员近日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有的药店柜台上陈列销售的“癌痛停片”(氢溴酸高乌甲素) 

    外包装上有疑点。该药品外包装上标示有: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61020782,批号为031106,生产日期为20031108,生产企业为陕西旬邑制药厂,规格0.35g×12片×3盒。经函询陕西省咸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旬邑县分局证实:陕西旬邑制药厂2002年10月被咸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封,2003年1月29日经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变更企业名称为:“陕西春晖药业有限公司”。陕西旬邑制药厂自2002年10月被查封后再未生产过任何产品,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

    新余市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凡标示为陕西旬邑制药厂2002年10月后生产的药品均为假药。(杨新、记者何琪)

 

 

来源:信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