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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事“托儿”凸现患者维权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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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祖国的蓝天2004-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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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本报A19刊发《南京职业闹事“托儿”调查》一文后,引起较大反响。众多读者来电表示,职业闹事“托儿”是患者一方极端维权的表现;而众多“托儿”以群体出现,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患者维权艰难的状况。 无锡惠峰新村的王锦华打来电话表示,虽然“托儿”的闹事行为过于极端,违反了相关法律,但是患者一方多半是不得已而为之。王先生讲述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桩医疗纠纷。 2001年4月,王身体不舒服,随后来到无锡市某医院检查,发现左甲状腺长出肿瘤,医生表示肿瘤可以完全切除,问题不是很大。后来手术时,因为种种原因,医生只切除了大部分肿瘤,以致后来王不得不进行第二次切除手术,并从此背上癌细胞扩散的巨大心理阴影。出院后,王一家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直至去年11月,法院判令医院赔付5万元。 王先生表示,很简单的医生个人问题,结果弄得异常复杂,要不是誓讨说法,一家人真的很难坚持到胜诉。 南京从事司法工作的吴先生也表示,当前的医患纠纷中,有90%%的患者或其家属采取极端手段维权,原因也就是处于弱势一方的患者维权太难;而“托儿”的生存土壤也就在这里,他们所“服务”的对象多是家境贫寒者,这部分患者一是缺乏相关的维权知识,另一方面也没有财力应付“拖人”的维权之路。
另一位南京的唐女士则表示,无论如何极端的维权都不可取,但“托儿”竟以此为职业,这一现象值得有关部门反思。(谷岳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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