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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灵固本散”直接杀灭癌细胞?

我爱祖国的蓝天 2004-12-2

    这是一个庞大的人群,这也是一群与病魔做着抗争的人。生的希望相对死的绝望,他们更多的是绝望———几乎全世界每6秒钟就有一名患者死亡。他们就是癌症患者。

    因此,有一种叫“双灵固本散”的药就竭力把自己打扮成救世主的角色,号称具有“直接杀死癌细胞”的作用。令人奇怪的是,这一救世主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几乎每一次都榜上有名,大江南北,广西、福建、北京、黑龙江等地,所到之处均被各地药监部门打得满地找牙。

    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中西医结合血液病研究所(省医学重点实验室)所长高瑞兰说,一个是病急乱投医,一个是乘人之危,使得当前一些虚假广告吹捧神奇疗效的“神药”大行其道。

    多位医学界的权威专家指出,双灵固本散能“直接杀死癌细胞”之说,只是一个经不起一吹的肥皂泡而已。

    1.直接杀死癌细胞?

    11月29日下午,金钱大厦14楼,上海绿谷集团浙江办事处,双灵固本散的接待室内,六七位穿着白大褂的人坐在那里,有的在看报,有的在接电话。

    此时,来了一位消费者。接待室一位女士迎了上来要求来访者作个登记。患者的名字、年纪、什么地方得到双灵固本散信息的,一一记录。然后,通过这位女士的指引,消费者被送到靠窗的专家处。

    专家叫孙烨。

    来的人开口了,他同学的爷爷,70多岁,得了肺癌,3月份查出的。由于经济贫困,至今没有得到很好医治,一直通过农村的土办法医治。如今,已皮包骨头,想来咨询有什么办法拯救?

    孙烨首先表示出遗憾,为什么每个病人都要病到最后才来医治,才想到双灵固本散?孙烨说,如果要化疗,老人肯定吃不消。双灵固本散可以直接杀死癌细胞,可以抑制、杀死癌细胞。双灵固本散对你这位同学的爷爷有效,也是惟一的办法。

    她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几本杂志,说是国家级论文刊物《中华医学杂志》、《食用癌症杂志》上,刊有双灵固本散的有关医学原理,在其中一页上,介绍了双灵固本散有抗突变作用。她说,这是从根本上治疗的一种方法。

    在这位来访者的咨询期间,孙烨医生并未要求出示患者任何的化验报告、病历。

    “双灵固本散”前身为“中华灵芝宝”,原为上海绿谷有限公司1996年生产的保健食品。2002年11月,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成为“国药准字B类”处方药,即保健类药品。

    2.除了化疗其他无法杀死癌细胞

    癌症是一种古老的疾病,早在殷墟甲骨文上就有瘤的病名记载。癌症对人类健康和生命的威胁很大。它和心血管疾患已成为医学上的两大难关。一直高居全世界构成死亡原因的前两位。

    中国癌症信息库的资料显示,全世界52亿人口中,每年约有700万人新患癌症,每年约有500多万人死于癌症,几乎每6秒钟就有一名癌症患者死亡。我国目前每年平均约有150万人新患癌症,每年约有80万人死于癌症。

    在与癌症的抗争中,人类始终没有找到一条轻便而行之有效的方法。

    而在双灵固本散形形色色的广告中,双灵固本散演绎成一种旷世良方,“它能通过破坏细胞端粒酶、拓扑异构酶活性,激活Cas-pase酶、CAD,使癌细胞失去增殖能力,达到直接杀死癌细胞的作用。”孙烨说,双灵固本散是正规的处方药,抗突变、端粒酶可以使癌细胞凋亡。她说,化疗是有毒治疗,而双灵固本散则不是,通过服用它,一定可以改善症状。

    “全世界还没有一种药可以直接杀死癌细胞,”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学会肿瘤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浙江省抗癌协会化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博士生导师郭勇教授说,“除非是化疗,除此没有更好的办法杀死癌细胞。目前,中晚期癌症患者在临床上采取的是综合治疗方式,如手术、化疗、放疗、生物疗法等。不要想着靠一种中药、靠双灵固本散来消除,这是不可能的。”

    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中西医结合血液病研究所(省医学重点实验室)所长高瑞兰医生也说,在医学上,治疗癌症最成熟的方法还是化疗。的确,中药在调节肌体免疫力、扶正方面有作用,科学地说是协同治疗,但是要消除肿瘤目前还不可能。显然双灵固本散是夸大了疗效,能直接杀死癌细胞一说纯属泡沫。得了癌症并非就是判了‘死刑’,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很多癌症患者及早发现及早治疗,仍有希望摆脱病魔。

    事实上,“直接杀死癌细胞”之说,正是吸引消费者购买的源动力。杭州陈迅(化名)的大哥、叶女士等患者都对记者说,因为这个,他们最终决心购买。

    郭勇教授说:“作为有良知的医生是不会建议病人使用的。”

    3.宣传轰炸屡罚不改

    双灵固本散是通过无数的精彩的“抗癌故事”辅以各类专家讲座、报告来俘虏消费者的。

    与抗癌协会等机构“合作”,请“抗癌明星”“现身说法”,这是保健类产品营销惯用的手法。仔细一看,这些“勇士”全都是吃了“双灵固本散”之后成为“勇士”的。“专家”的“学术报告”最后也是一个意思:治癌还是要买“双灵固本散”!会后是“专家”“义务”看病,开出的处方就是告诉你要买多少“双灵固本散”。

    杭州市患者叶女士对记者说,今年上半年,她参与了双灵固本散在省人民大会堂举办的一次报告会。“听完后就有个印象,好像除了双灵固本散我就没得救了。”叶女士说,“价格很贵,我当时没有买,最后对方就三天两头打电话。”禁不住对方的长期“热忱”,叶女士四处借钱,花了14310元买了双灵固本散。

    在浙江,双灵固本散的类似活动频频。据孙烨说,本周六金钱大厦内,上海将有两位肿瘤方面的专家到此坐诊,这两位的名气很大,上海肿瘤医院原老院长,上海肿瘤研究所所长。

    在一次宣传中称,“双灵固本散上市以来,产品销量逐年攀升,服用人群不断扩大,重复购买率高。为了造福患者,要在全国各省市都有办事处,各办事处组建一支阵容强大的肿瘤专家队伍,为癌症患者建立没有围墙的‘社会肿瘤医院’,定期举办大型科普报告会,组织全国知名肿瘤专家巡回义诊。”目前,据绿谷内部刊物称,已吸纳了600多位专家。

    然而,这些“关怀”癌症患者的报告会、义诊却多次被工商部门查处。

    杭州市下城工商分局经检科工作人员说,《药品广告法》规定,药品不能以专家或患者的名义做广告宣传,但绿谷集团却无视《药品广告法》。包括今年2月28日、29日出现在香溢浣纱宾馆的专家报告会,绿谷集团被罚的10万元,该分局已对其作出的处罚高达数十万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从未落下过双灵固本散,银川、内蒙古、南京、北京、山西,几乎全国各地都有对其查处的记录。在多次公告中,双灵固本散查处的次数均多达20余次。据介绍,“双灵固本散”违法发布广告158次。该药原本是治疗癌症的辅助用药,在广告中却被宣传成为癌症的治疗用药,误导了许多消费者。

    记者通过对省城多家医院的采访了解到,双灵固本散并未列入医院药房名单,其销售一般以专卖店、药店零售为主。来自绿谷集团内部刊物“绿谷报”的消息,2003年,双灵固本散创造了中国营销界的奇迹,将市场疆域由省会城市推进到地级城市。双灵固本散在上海做到了月销售额上千万元,广州也不分伯仲。其公司的一对黄金搭档,纵横三大省,从安徽到江苏,短短数月将江苏由一个月销几十万元的市场拉到600万元,浙江则推上300余万元的平台。根据SFDA下属研究机构长期监测的结果显示,2003年,上海,药品销售额排名榜上位居第一位。分析指出,“由于价格昂贵,使其在销量不多的情况下,亦取得巨大的销售额”。但是令“绿谷人”遗憾的是,“‘双灵固本散’的用户相对较少,国内尚有数百万患者没能服用”。

    绿谷集团浙江办事处一位自称策划部的张先生说,今年浙江的销量超过去年。他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透露今年的销量。

    一个月前,绿谷集团浙江办事处更换了一大批员工。绿谷集团浙江办一位自称策划部的张先生说,更换员工主要原因是他们做得不好。

    4.纠纷矛盾亟待爆发的时刻?

    前方处罚不断,后院却又起火。在杭州,今年8月底,消费者陈迅认为双灵固本散存在欺骗行为而提起索赔,获赔现金2万元。这可能是杭城的第一起。

    陈迅50多岁的大哥患上了胃癌,在别人“神乎其神”说教下,他们花了31800元购买双灵固本散,服用完了却未见效果,白细胞仍然上不来,对方的专家便要求他们加大服用量,却仍未奏效,后来还是用医院开出的一种药进行治疗。目前,陈的大哥做了化疗病情稳定。

    “他们说能直接杀死癌细胞,”陈迅冷静之后开始了质疑,“真的有杀死癌细胞的药吗?”

    然而,叶女士却感到无奈。服用后并未感受到疗效,“我还是在正规医院做化疗进行治疗,靠得牢。”叶女士已不再相信其他的抗癌药了。“我只怪自己上当受骗。”叶说,“想去讨个说法,对方也不理会,还叫我继续买。”

    杭州市上城区工商局经检科蔡密说,几乎每月均有对双灵固本散的投诉,但获赔的至今只有陈一起。这属于虚假广告夸大疗效。

    另据记者了解,《南方周末》曾报道了双灵固本散(当时名为中华灵芝宝)的一起诉讼官司。

    山东省滕州市刘运毅为了给母亲治疗癌症,刘全家花去20多万元,连房子都卖了,其中6万多元用在了购买“中华灵芝宝”。

    刘母邵泽兰曾是“中华灵芝宝”的广告宣传人物。在1999年10月21日山东的《××晚报》上,“中华灵芝宝”的广告称,邵在放疗后,疼痛不但没有减轻,还拒绝进食,是邵的二儿子慕名购买了“中华灵芝宝”,邵“服到第4盒时抽血化验,白细胞上升到8000多,体力明显恢复”。1999年12月22日,同一内容又出现在同一份报纸上,标题是“发明人给抗癌明星颁奖来了”。此后两个月不到,刘母去世。刘认为上述广告内容与病历记载大相径庭,他母亲服药后还是一直头痛。

    2001年2月9日,滕州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绿谷公司将其宣传为“抗癌新药”,足以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认为“中华灵芝宝”即为药品,而非中药保健品,系经营中的欺诈行为,根据《消法》第49条,应承担购药价款的双倍的赔偿责任。

    判决后,原被告双方都未上诉。

    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程学林说,药品涉及人身安全,作为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增强识别能力。他认为,由于消费者的消费趋于理性,将会使得类似夸大宣传疗效的公司、产品受到质疑,进而引发矛盾纠纷的上升。

来源:每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