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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医治疗癌症的标准及其缺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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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医评定肿瘤的治疗效果,一般分为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无变化(NC)与进展(PD)4个层次。以实体瘤为例,其疗效标准如下: (1)可测量的病变:CR指可见的癌变完全消失,超过一个月;PR指肿块缩小50%以上,时间不少于四周;NC及肿块缩小不及50%或增大为超过25%;PD指一个或多个病变增大25%以上或出现新的病变。 (2)不可测量的病变:CR指所有的症状特征完全消失至少4周,PR指肿瘤估计缩小大于或等于50%,至少4周,NC指病情无明显变化至少4周,肿瘤大小估计增大不到25%,缩小不足50%,PD指新病灶出现和原有病变估计增大大于或等于50%。 (3)骨转移癌:CR指有X线及扫描等检查,原有癌变完全消失至少4周;PR指溶骨性病灶部分缩小,钙化或成骨病变密度减低至少4周;NC指病变无明显变化。PD指原有病灶扩大以及/或新的病灶出现。 现代医学已经开始认识到:肿瘤是全身性疾病在局部的表现,肿瘤的治疗是属于整体性的内科病,不是单纯以局部性的治疗就可以解决。 但多数肿瘤患者被发现时已处于中晚期。尽管西医的三大疗法也可以使中晚期肿瘤病人的肿瘤体积缩小或消失,但很难延长生存期。因为血液的高粘高凝使癌细胞继续粘附著床沉积繁殖并继续通过血道,淋巴道和种植性转移。癌细胞一但广泛转移到其它部位,就无法作切除手术。而放疗化疗对免疫功能,造血功能以及消化系统肝肾心肺等器官具有严重的毒副作用。这主要表现在白细胞降低、食欲不振、脱发等,免疫力降低等。所以放疗化疗,对于易发性的肿瘤患者的整体条件不但没有改善,反而促使其更恶化了。因为放化疗。在杀灭肿瘤细胞的同时,良莠不分,难免会杀死正常的细胞。 西医的三大疗法不可能解决肿瘤复发和转移问题。因此肿瘤患者的复发率很高。西医的三大疗法只是治其标,而非治其本。所以在认识治疗方式上面,对癌症的治疗和预防应该以用综合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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