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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诊断令患者怒告医院却败诉

我爱祖国的蓝天 2004-10-14

  哈市市民刘祥军在一次手术中被意外检查出了胰腺癌,因此心灰意冷。事隔五年,他再次检查时,却发现自己没有胰腺癌。一怒之下,刘祥军将当初作诊断的医院告上法庭,却因所列举损失和诊断没有因果关系而败下阵来。

  据了解,1999年7月,刘祥军因胃部不适到我市一家骨病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幽门不全梗阻,医院为其实施手术发现,刘祥军的胰腺处有大肿块,诊断为胰腺癌。术后,刘祥军回家休息,没有进一步治疗,胰腺癌也始终没有发作。去年,刘又到哈医大二院再次进行检查,诊断结果没有患胰腺癌。癌症没了,刘祥军却没因此而高兴起来,他一纸诉状将前一家医院告上法庭。

  刘某在诉讼中认为,诊断为胰腺癌后,妻子将自用运营车卖掉,刘还办了下岗手续,由此而带来的损失应由医院承担,要求医院赔偿其损失17万余元。而一审法院认为,医院虽然做出诊断,却没有为刘进行治疗,刘要求赔偿的损失与医院的诊断不构成因果关系,而且刘不能证明医院当时诊断是否有误,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刘祥军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据本案主审法官介绍,本案中,刘应提出要求确认医院的诊断构成医疗事故,一旦医院诊断构成医疗事故,刘再要求相应赔偿。现在刘不能证明医院诊断是否有过错,是其败诉的一个主要原因。而且,刘提出的赔偿要求主要是由于其下岗、卖车所造成的误工等损失,这些损失和医院诊断并无因果关系。医疗诊断只是一个参考,刘出院后没有进行进一步检查,也未进行任何治疗,未发生实际损失,因此,法院没有支持其诉讼请求。 (王炳跃 记者 陈程)

来源:哈尔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