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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调查:“中华灵芝宝”更名“双灵固本散”继续行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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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广告发布上百次 虚假宣传依然继续 患者花光“救命钱”无济于事 ● “双灵固本散”的原料,灵芝孢子粉的市场公开价每克不过两元,一盒“双灵固本散”不过20克,但卖价却高达1590元即每克售价要80元左右,其价格直追黄金;服药45天,在农科院或者浙江等地购买,只需要180元;而购买“双灵固本散”,则需要1.4万元,而患者却花巨资难逃厄运。 ● 在医院门口发放自己印制的“癌症小报”、“专家义务咨询”,让患者购买“双灵固本散”,海量广告反复轰炸,是“双灵固本散”的骗人高招。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早在2002年12月1日就已禁止其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然而 “双灵固本散” 在2003年仍发布违法广告158次,2004年1-5月,已经发布违法广告83次。 ● 医生建议,患者一定要提高警惕。灵芝即使有作用,也决不能治疗癌症。患者不要听信宣传,这样不但冤花“救命钱”,而且会贻误病情,错失治疗良机。
医科院肿瘤医院门口,赫然树立着“双灵固本散”广告牌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在北京肿瘤医院、医科院肿瘤医院、协和医院大门外,或者某些大型药房,经常会接到一张小报,上面天花乱坠的内容无一例外都是宣传一种抗癌药——“双灵固本散”。“双灵固本散”在两年前的名字是“中华灵芝宝”。 无论是老名字,还是新名字,都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局发布的违法广告黑名单中的“明星”。根据国家食药监局提供的资料,该产品在2003年擅自大量发布违法广告,进行夸大宣传158次;今年1-5月,发布违法广告83次。实际上,国家食药监局早在2002年12月1日,就已经禁止该产品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且该通报经《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报》等多家媒体发布。但是时至今日,这种产品仍然在不断地发放广告,违法宣传,蒙蔽消费者。这种吹得邪乎的药物到底有没有这么神奇?成本仅1-2元每克的东西,为何卖到了近百元,直追黄金?其违规广告昭然若揭,为何依然大肆宣传?监管部门为何无能为力?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双灵固本散”价格贵若黄金 但每克成本价仅1-2元 “双灵固本散”的主要成分是一种被称为“灵芝孢子粉”的东西。所谓灵芝孢子粉,是灵芝发育后期弹射释放出来的种子,每个孢子直径只有5-8微米,集中起来后呈末状,故称灵芝孢子粉。据说,“双灵固本散”每盒1590元,共10袋,一盒重20克,即每克售价要80元左右,其价格直追黄金;3盒为一个疗程,需要吃3个疗程;一盒吃5天,9盒一共吃45天,约需14310万元左右。这个价格与医院的正规治疗相比,也贵了不少。 记者通过浙江的一家灵芝基地了解到,目前灵芝实体,每千克价格高的在200元左右;由于灵芝孢子粉收集比较困难,所以其价格也比母体灵芝要贵,但即使贵,灵芝孢子粉每克的市场价不过1-2元。在北京,消费者也可以以每克2元钱的价格在农科院买到正宗的灵芝孢子粉。 一盒成本不足百元的药物,居然卖到1590元,令人瞠目。如果每天服用两克灵芝孢子粉,在农科院或者浙江、福建的灵芝基地购买,每天最多花4元,服用45天,只需要180元;而购买“双灵固本散”,则需要1.4万元。据媒体报道,即使一位参与“双灵固本散”研制的北京大学医学部的专家也认为“孢子粉制成健康食品或保健药品后,卖得太贵了!” “双灵固本散”的骗人高招 海量广告+癌症小报+专家讲课 “专家”讲课、大型咨询活动、坐堂医、海量媒体宣传、发放“癌症小报”是“双灵固本散”成功的营销绝技。“专家”讲课等活动,在北京一度受到严厉禁止,但收效似乎甚微。长期以来,在医科院肿瘤医院和一些大型药房等处,仍然有人在发放宣传材料,仍然有人在组织患者“听课”,然后促销;仍然有患者耗费了巨资之后,不得不住进了医院或者失去生命。 安徽、浙江、江苏、广东、上海等多个省市的多种报纸都曾刊登过“双灵固本散”所谓的种种煽情的“抗癌故事”。但与此同时,“双灵固本散”对其作用离奇地吹嘘夸大使一些耗费了“救命钱”吃“双灵固本散”也逃不过死亡厄运的患者的遭遇,引起了媒体的关注。至今,《南方周末》、《人民日报》等媒体都曾对此做出过批评报道,指责其营销方式“充满欺骗性”,所谓治疗癌症“是骗局”。但这些报道显然没有对消费者起到足够警示作用。 记者了解到,“双灵固本散”的生产商上海绿谷公司,将一些原本离奇的营销手段应用到了极致。例如,将“癌症小报”,即公司内部刊物《抗癌周刊》、《中华医药》等,专门在医院附近给患者及其家属发放;与抗癌协会等机构“合作”,请“抗癌明星”现身说法;组织专家讲课,请患者及其家属参加,课后紧接着推销产品等。 《南方周末》揭露“双灵固本散”的报道说,当地报纸打出的广告为“全国百名抗癌勇士暨治疗指导专家巡讲团将莅穗”、“肿瘤专家为患者义务咨询及提供治疗方案”等等。整个活动实际上是上海绿谷公司一手操办的,但主办单位却冠以“中国抗癌协会癌症康复会”的名义。会上,“百名抗癌勇士”的照片和资料介绍逐一列出,几位吃了“中华灵芝宝”即“双灵固本散”的“勇士”声情并茂的演讲,让患者觉得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同样,“专家义务咨询”是要卖“中华灵芝宝”,“专家义务看病”开出的处方也是“中华灵芝宝”。 仅吃灵芝孢子粉不可取 医生:患者应相信正规治疗 据了解,“双灵固本散”原来是保健药品,在前两年全国取消“药监字号”的整顿中,保健品中一部分转变为保健食品,一部分转变为药品,这一类药品在批文中加上字母“B”,“双灵固本散”属于后者,其批号是国药准字B20020428。而据了解,这种产品虽然改了名字,但成分并未改变,“难道一种类似保健品的药物,能够治疗癌症?”业内对其如此发出质疑。但在“双灵固本散”自行发放的广告中,甚至说有“直接杀灭癌细胞、增强肌体免疫功能、阻断癌细胞复制、防止肿瘤转移扩散、增强肌体免疫功能等”,并称“适用于急、重、晚期癌症患者或全身状况差而不能或不愿手术者;癌症术后防止复发者、癌转移者”。 在北京肿瘤医院外一科,就住了一位中年女性患者,她在“吃了五六万元的‘双灵固本散’,发现无效后,又不得不住进了医院。”北京肿瘤医院的一位医生告诉记者,“这么说吧,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尚没有如此效果神奇的药物。目前来讲,中晚期癌症患者在临床上采取的是综合治疗方式,如手术、化疗、放疗、生物疗法等。我们不推荐病人使用这种虚假宣传、没有科学实验作依据的药物。” 在北京友谊医院、朝阳医院、人民医院等大型医院的中、西药房,也没有“双灵固本散”销售。北京中医医院中药房的一位工作人员直接了当地说:“没听说过,你们干吗要相信这些乱七八糟的药物?” 中国工程院院士、医科院肿瘤医院的内科教授孙燕早在两年前,就告诉记者:越不好治的病,治疗的药物和方法越多,一旦发现身患癌症,患者一定要尽早到正规医院治疗,切不可听信虚假宣传,把救命钱花在无谓的治疗上,更重要的是这样会贻误病情,把本能够手术切除的肿瘤变得无法手术,因为肿瘤生长迅速,虽然只有1个月或者两个月的时间差别,但却性命攸关。 “双灵固本散”依然逍遥 监管部门为何束手无策 记者手中五花八门的“双灵固本散”广告宣传品中,均称有“直接杀灭癌细胞、阻断癌细胞复制、防止癌细胞转移”等功效。但据了解“双灵固本散”的说明书上标明其作用仅是:抗衰老、增强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增强机体免疫力等,看不出与“治疗癌症、杀灭癌细胞”有什么直接关系。显然,“双灵固本散”所持有的药监部门发放的广告批文,只是一个幌子。 实际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早在2002年12月1日就禁止其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但是显然“禁令”无效。在2003年,“双灵固本散”擅自大量发布违法广告158次;今年1-5月,发布违法公告83次。2004年又被列为重点监测对象,有人称之为“这是对监管部门的莫大讽刺”。 “‘双灵固本散’在全国几十家报纸、电台的宣传,肯定是违法的。”国家食药监局广告信息监督所的王磊公开表示。但是令人疑惑的是,国家药监局的“广告黑名单”看起来似乎仅仅是“发布”而已,第一季度发布了,第二季度再发布,其最重的惩罚力度也仅仅是“禁止该产品做广告”。国家药监局一位人士无奈地说:“我们只能监督,至于取缔或者处罚要靠工商部门来管”,因为国家食药监局目前并没有执法权。 目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明令抗癌药物不能做宣传,也不允许以专家、国家机关等名义做宣传等。但在这么苛刻的环境中,中华灵芝宝仍旧保持了如此“逍遥”的宣传,一位营销人士分析:毫无疑问,从“中华灵芝宝”到“双灵固本散”,都与工商部门、媒体等保持了过硬的关系。 商报链接: “中华灵芝宝”4大骗招 1、请协会、专家、患者一齐做“报告”,在报刊电视广播上刊播违规广告。 尽管国家药监局和一些省市的药监局仍在给“中华灵芝宝”发放广告批文,但这些获准的广告内容根本无法满足绿谷公司的欲望。安徽某晚报的一篇文章,居然写了3位肿瘤患者服用“中华灵芝宝”后起死回生的故事,最后印有“中华灵芝宝”的地址电话。 2、非法印刷品广告。其中有绿谷公司内部编印的刊物《抗癌周刊》、《东方健康抗癌特刊》等。 3、与抗癌协会等机构“合作”,请“抗癌明星”“现身说法”。记者在广州曾听过这种会,会前当地报纸打出的广告颇有诱惑:“全国百名抗癌勇士暨治疗指导专家巡讲团将莅穗”,“肿瘤专家为患者义务咨询及提供治疗方案”。整个活动其实都是由上海绿谷公司一手操办的,主办单位却冠以“中国抗癌协会癌症康复会”的名义。会上,吃了“中华灵芝宝”之后成为“抗癌勇士”的近百名患者声情并茂地演讲。 4、搞坐堂医生制。早在1999年3月,北京市工商局在检查中就发现,“中华灵芝宝”以咨询为名坐堂行医。据报道,在一些药店的专家咨询处,坐堂的大夫是某厂的工作人员,护校毕业,可在咨询过程中她却给患者开药。 “中华灵芝宝”10天拿到批文 “中华灵芝宝”的出世与行贿有关系?不得而知。但似乎是药政部门惟一因受贿而被判刑的官员——西安的赵斯安就受累于如今大名鼎鼎的“中华灵芝宝”。 1998年2月1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1996年2月15日、5月15日,赵在任陕西省卫生厅药政处处长时,先后两次收受上海巨人集团出资、陕西省明德制药厂送上的现金共1.5万元,构成受贿罪。 上海巨人集团目前已更名为上海绿谷集团,明德制药厂也已成为绿谷下属的西安绿谷制药公司,负责人都是吕松涛。送钱的目的是加快办理“中华灵芝宝”、“灵芝片”、“灵芝胶囊”等5种药的批文。 有关文件显示,明德制药厂向陕西省卫生厅打报告申请“中华灵芝宝”陕卫药健字号的时间是1996年2月6日,陕西省卫生厅发文给予批准药号并同意生产的时间是同年2月16日,也就是第一次行贿受贿的次日,前后仅仅相隔10天。其间没有做药理药性、毒理毒性和临床试验。 2001年4月25日,全国政协副主席陈俊生针对有关举报做出措辞严厉的批示,要求陕西省予以处理。同年9月14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就此报告说,“中华灵芝宝”批准文号合法有效,其生产经营行为基本规范。 癌症患者为何轻信宣传? 癌症患者强烈的求生欲望,患者家属期盼亲人能摆脱疾病痛苦,甚至期望“奇迹的产生”的心理,使得虚假抗肿瘤产品屡试不爽。“不惜一切代价留住生命”这一强大的购买动力,使肿瘤医药产品市场成为一个“以生命需求为基础的市场”。反复不断的重复宣传、患者之间的推荐、利用专家的“迷信作用”、借助媒体的公信力,再加上强烈的营销手段。是“双灵固本散”成功的关键因素。然而,随着法律法规的日益健全、相关人事的变动,“双灵固本散”这种“戴着锁链在跳舞”的营销方式将充满风险。 患者告赢“中华灵芝宝” 尽管很多癌症病人的家属意识到,“中华灵芝宝”的虚假宣传使他们浪费了大笔钱财,甚至贻误了正常的治疗,但就记者所知,迄今告赢“中华灵芝宝”的只有一个人,他是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刘运毅。 为了给母亲治疗癌症,刘运毅全家花去20多万元,连房子都卖了,其中6万多元用于购买了“中华灵芝宝”。刘母邵泽兰曾经是“中华灵芝宝”的广告宣传人物。在1999年10月21日山东的《××晚报》上,“中华灵芝宝”的广告称,邵在放疗后,疼痛不但没有减轻,还拒绝进食,邵的儿子慕名购买了“中华灵芝宝”,邵“服到第4盒时抽血化验,白细胞上升到8000多,体力明显恢复”,被评为“抗癌明星”。但此后两个月不到,刘母去世。刘认为上述广告内容与病历记载大相径庭,他母亲服药后还是一直头痛。 2001年2月9日,滕州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中华灵芝宝”是中药保健药品,不能等同于一般的药品,绿谷公司将其宣传为“抗癌新药”,足以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系经营中的欺诈行为,根据《消法》第49条,应承担购药价款的双倍的赔偿责任;被告《××晚报》应知这是虚假广告仍予发布,应承担连带责任。 刘原本希望,通过这场官司,可以引起社会各界对“中华灵芝宝”虚假宣传问题的重视。但诉讼前后,他找过的多家媒体都未做报道。“很多媒体都有他们的广告”,刘尤感失望的是,“官司胜诉后,报纸、电视上还有类似的广告”。但是,他相信自己为其他受害者提供了一个警世的案例。根据公开报道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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