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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晚期病人被推上腰椎手术台 手术16天后死于肺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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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岁的范伟新因椎间盘突出症住进医院,在接受了腰椎手术16天后却死于肺癌。病人家属在其手术后才知道,医院在手术前已经诊断出病人患有癌症。专家认为,对于可能由肺癌转移引起的椎间盘突出症,是不能施行腰椎手术的。 肺癌晚期病人被推上腰椎手术台 “哥哥当时因脚痛到医院检查,结果被查出椎间盘突出,就住进了医院,没想到他竟然会死于肺癌。”范伟新的妹妹范女士回忆起两个多月前哥哥刚去医院的情景,仍令她痛心不已。 范伟新3月27日入住闸北区中心医院时,正是星期六。医院暂时把病人安排在走廊床位。医院骨科主任陈永华巡查病房时,看到他痛得厉害,便重新把他安排到了10-48床。后来查出他是椎间盘突出症、腰椎管狭窄症。 “当时给他拍X光,发现肺部有钙化灶,就建议做CT。4月9日发现为肺部肿瘤,但不能确定是恶性。”陈医生说。 4月12日,范伟新被如期推上腰椎手术台。4月18日,病人家属在其病历上看到”中央型肺癌”的记录。4月26日,手术伤口拆线。4月28日,范伟新肺癌病情发作,抢救无效死亡。 术后6天家属方知亲人已患癌 病人家属一直不能理解的是,医院明明在手术前就查出范伟新患有癌症,为什么不告知家属而继续施行手术。 “如果医生明确告知我们,哥哥得了肺癌,我们怎会不先治癌反让哥哥做这么危险的手术呢?哪怕是跟我们提起肿瘤也会引起我们的注意啊!”范伟新的妹妹范女士告诉记者,手术后的几天里,家属依旧不知范伟新已患肺癌。直到4月18日,范妻在无意中看见放在护士台处的病床病历,病历上几个小小的汉字却像重锤一样击垮了她,“姓名:范伟新,中央型肺癌”! 但范伟新的主治医生陈永华认为医院早就和病人家属作过沟通。他说,医院与家属原商定4月12日给范伟新做腰椎手术。因范“腰椎有块状物,考虑有肿瘤转移的可能性,因此建议他做核磁共振”,陈永华医生说:“但病人及家属表示要先看腰再看肺,尤其是病人痛得厉害,11日晚我查房时再次提醒病人和家属‘肺部是个肿瘤,如做手术危险性很大,不做还来得及’,但病人和家属仍坚持要做腰椎手术。” 然而范伟新的妻子王女士与妹妹范女士二人称,在范伟新动手术前,陈永华只跟他们说过,范肺部有肿块,从未明确说过范患上了中央型肺癌,甚至连“肿瘤”二字都未明确提起过。11日晚,陈永华也并未向他们强调“做手术的危险很大”,反而对范伟新及家属称“手术后,腰椎内固定器材可保用10到15年”。 CT报告单显示病人术前确已患肺癌 在范伟新的病史资料中,记者发现从3月29日到4月9日,医院为范伟新所做的检查中,范身患肺癌确属不争事实。 3月29日的医院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上的诊断意见为:1、双上纵膈影增宽,建议CT进一步检查;2、右上肺陈旧性结核病变。 11天后的4月9日,又一份CT影像诊断报告单的意见栏写着:右肺上中叶支气管腔占位,考虑中央型肺癌伴阻塞性肺炎。此时距医院事先拟定的腰椎手术施行日期4月12日尚有3天。 同样,在此之前的多份检验报告中,范伟新的血沉、乳酸脱氢酶、白细胞检验结果都显示其病不只是腰间盘突出这么简单。 中华医学会肿瘤学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抗癌协会理事长、上海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主任沈镇宙教授说,由于肿瘤疾病的转移性,病人的腰椎病症有可能是肺癌转移所致,除非肯定病人的肺部肿瘤为二源性,即病人的腰椎病症不是因肺癌转移所致,与肺癌“无关”,腰椎手术才可以进行。即便如此,对这样的病人实施腰椎手术也应谨慎。 自愿书上有手书“肿瘤” 家属怀疑为事后所加 6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闸北区中心医院。在骨科办公室,陈永华医生接受了记者采访。陈多次强调“手术是在获得病人家属同意后进行的”,并且自己明确告诉过病人家属“范肺部有肿瘤”,在家属签了字的《手术自愿书》中也是注明“肿瘤”的。 记者发现,范伟新的手术自愿书除签名外,全文都为打印体,其中与肺癌有关的为“与胸部病灶为二源性可能大,胸部病灶有待进一步检查、治疗。” 自愿书上的确出现了两处“肿瘤”二字,但是蓝灰色的手写体。医院负责接待处理范伟新一事的宋医生解释称,作为主任医生,陈永华有权在其助手拟的手术志愿书上用红笔作出修改。 而范伟新之妹范女士表示,当时家属签字时这份自愿书上根本没有手写的“肿瘤”,对于“胸部病灶”等术语,他们也不懂得和肺癌有什么关系。在这份材料签字的范妻王女士也认为,这是院方在家属签字后修改的。 未使用抗癌药是因为隔行如隔山 在病人家属得知范伟新得了肺癌后,医患双方开始商讨治疗方案。范伟新的腰椎手术要在4月26日拆线,医院同意拆线后将其转入呼吸科治疗。 范女士说:“在此期间,医院没有给范伟新用过一点抗癌的药。到了4月26日拆线的那一天,医生甚至对我们说:呼吸科没病床了,你们出院吧。到这时,我们才感觉到医院想把我哥哥推掉不管了。”范女士及其他亲属愤而找到医院负责人处,一位院长助理答应“想办法安排病床”。 4月28日凌晨4点41分,在腰椎手术拆线两天后,范伟新经抢救无效,停止了呼吸。 陈永华医生解释4月26日范伟新拆线后医院让其出院的原因,是“范伟新感觉手术后身体恢复较好,且家中比较困难,是病人自己要求出院的”。对于在范住院期间,从未给范用过一针抗癌药,陈永华说:“隔行如隔山,我是骨科而不是呼吸科的医生。” 陈永华医生还表示,给范伟新做的腰椎手术很成功,手术后范本人还曾因解除了剧烈的疼痛因而对手术很满意。 每日费用清单上死亡当日有CT摄片费 亲人的离去给范女士及其家人带来了巨大的悲痛,但其后发现的另一个问题更人他们震惊。 5月底,在范伟新去世约一个月后,范女士再次来到闸北区中心医院,要求将范伟新住院期间所有的病历及医疗费用的每日清单调出,同时将院方保留的病史记录封存。在每日清单上,他们意外地发现多起高额收费。 ———一日10瓶抗生素。在4月1日到4月20日的每日清单里,其中10天用了抗生素药物头孢哌酮钠舒巴每瓶1g共46瓶,价格3220元。仅4月13日一天便用了10瓶。对此,陈永华医生说:“考虑到病人当时手术后的身体状况,一天里可以对其使用8g到10g的抗生素。” ———死亡当日的CT、摄片费用。在4月28日的每日清单里,有两次CT共230元;一次摄片292元。然而,从4月27日晚范伟新病情开始恶化时,家人便在其身旁彻夜陪护,直到28日凌晨4点41分范伟新死亡,病人一直未曾动过,CT、摄片费又从何而来? 在4月28日的每日清单总计8320.18元的治疗费用,而在同日的另一张“临时医嘱单”上,经医生签了名的医疗费用不过352元。当日的总费用中,有一笔标明“自费”的金额达6730元。 医院宣传科朱冬春科长向记者说明了出现在每日清单中的“怪现象”:当天的每日清单项目不一定是当天的项目,有可能是预约的项目。而4月28日晨4点41分范伟新便因抢救无效死亡,当天的清单中又怎会有CT、摄片和高达6000多元的自费等“预约项目”?对此,朱科长表示,这些可以通过医院财务核实,如确实是没有做的,院方可以退还。然而,两个月过去了,家属还未得到过医院的任何说法。 院方表示病人家属可走法律途径 在范伟新家属提供给记者的一份材料上,对范伟新的治疗经过及费用等诸多问题,家属一连用了11个“为什么”追问。但直到现在,经多次与院方交涉,范伟新的家属与陈永华医生及医院仍未达成一致。昨天,闸北区中心医院负责接待处理此事的宋医生表示,家属可通过有关部门申诉或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另据了解,范伟新家属目前已向市卫生局反映此事。记者陈广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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