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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的石棉无人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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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现在是国际上公认的具有致癌性质、对人体和环境造成污染的物质。按照有关权威资料的结论,不论是角闪石棉还是温石棉,均有危害性。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美国和欧洲的多数国家以及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已经禁止或限制使用石棉。据有关报道反映的情况,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粮食及农业组织制定的《关于在国际贸易中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公约》,即在鹿特丹公约的最后一次表决中,极有可能将石棉列入其中。也就是说,鹿特丹公约极有可能将对石棉制品的使用作出国际性的限制。 可是,就是这样一种不良产品,目前在中国却几无顾忌。中国虽然不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棉生产国,却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棉进口国和消费国。去年我国进口了14万吨石棉,大约消费了47万吨。在其他国家纷纷禁用、限用石棉产品的时候,我国石棉消费居然需求强劲。 这是一种令人无法容忍的悲哀。长期以来,石棉及其制品作为计划经济下的管理产品归口是原国家建材局。国家建材局撤消后,这个产品即落入管理的空白区域,似乎无人过问,也无人管理。对于国民公众的健康和生活环境负有职责的卫生、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建设等部门似乎已经忽略了石棉问题,对石棉生产使用近年来没有制定实施适应国际发展趋势新的监管限制制度。在基层日常监管中,石棉问题更是无人过问。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科技文化知识普及状况所限,我国公众对石棉制品的危害性知之甚少。石棉制品的使用是无所不在,无所顾忌。不仅有用石棉制品的建筑外墙和屋顶的瓦,还有含石棉的水管,不仅用于下水管道,一些用于上水管道的也并不少见。更为甚者,目前在南方地区大量取代石膏板的所谓硅钙板,就是一种石棉制品,现在被许多人用于居室、客厅、车站、商场内的室内吊顶、墙面装饰等,直接将石棉制品引入室内,与之朝夕相伴,耳鬓厮磨,实际上是用户在以身试癌。这绝不是消费者的过错,应该说是政府的疏忽。 国际上因为石棉问题引发的赔偿和环境问题是很多的,这里仅举两例。一例是笔者到美国访问时,友人告知,世界玻璃纤维业界巨子欧文斯科宁公司因为几十年前曾经生产的石棉产品引发人身伤害案被判巨额赔偿,公司受到严重损失。一例是笔者到比利时布鲁塞尔访问时,当地陪同人员指着一栋巨大的未完工的建筑说,这座大楼是欧盟(或北约)总部,建起来用了10年,拆起来又用了10年,20年还未完工,只是因为用了石棉。那次出访距今相隔时间较长,具体事实未能记清楚,但是那栋建筑因为当初在未禁用石棉时而建设,后来又因禁用石棉而重新拆装,这个事实至今给笔者留下深刻印象。 中国的石棉制品目前还在随意地使用,当我们的经济发展到更高的一个阶段时,或是当公众更加知情时,难道我们也要像美国、欧洲那样去赔偿,去拆房子吗?未雨绸缪是为智者。为什么今天我们不能早一点为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子孙后代的福祉把石棉问题解决好呢? 我国石棉问题的解决,难于像发达国家那样几乎一下子全部禁绝。这不仅是石棉代用品的问题,也是关于石棉产品致癌性尚有争论的问题,同时又是关于石棉生产行业现在还有十多万人的就业和安排问题,这些问题都不能以过于简单化的一个决定就处理掉。人类使用石棉已有上千年的历史,摒弃石棉也要有一个过程,一项限制使用、安全规范使用石棉的法规,从制定到实施需要很长时间。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更应该及早着手,积极组织各方面的力量研究解决我国石棉问题,像今天这样放任的状况决不能再持续下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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