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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药品、医疗、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上升

我爱祖国的蓝天 2004-4-26

    常常在杭州某电台播放的“高乐高增高助长组合”专题广告中的对话,近期被工商部门认定:这种利用患者名义在广告中称道产品,以夸大产品功效的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今年一季度,全省107家主要报纸、电视、电台和307家网站网络广告的实施监测结果显示,广告违法率为0.9%,其中,药品、医疗、保健食品违法广告量明显上升。

    据统计,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量占到一季度违法广告总量的近八成,比去年同期上升10%,主要集中在报纸媒体上。如湖州某报在医疗广告宣传中含有不科学的保证治愈疾病的内容,擅自发布国家禁止宣传的诊治癌症、乙型肝炎等疾病的医疗广告,并采用新闻报道的形式发布医疗广告。衢州、台州的个别媒体违规发布国家明令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的治疗肿瘤“双灵固本散”药品广告。海宁、湖州、温州的媒体还发现发布日用消毒杀菌制剂的虚假广告。(沈雁 苏靖)
   

来源: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