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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玩文字游戏:一字吞掉10

我爱祖国的蓝天 2003-10-22

 “买保险的时候,业务员口若悬河,等到索赔的时候却难上加难,我母亲现在患了胰腺癌,不但没给赔钱,还被列入黑名单,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拒绝给她投保。”昨日,广州市民邱先生向本报投诉。

  据了解,今年以来,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已接到有关保险的投诉30余宗,但多数都以消费者失败告终,主要是因为保险公司聘用的业务员素质参差不齐,且对于索赔有种种规定,消费者往往不明就里,掉进陷阱。

  投保5年后得癌症

  1998年,邱先生帮母亲办了一份重大疾病商业保险,每年交2000元,保额10万元。到今年已经有5年了,买保险之前,业务员承诺今后不论邱妈妈有任何大病小情,保险公司都会按照投保的金额,给邱妈妈一定的补偿。

  前段时间邱妈妈在做一年一度的体检时,不幸查出了有早期胰腺癌症状,需要马上把癌肿瘤切除。按照之前投保的条款,如果邱妈妈身患癌症的话,可以在住院的时候,申请住院以及手术津贴,于是邱先生找到了原来给他们办保险的业务员李某,李某听后马上表示他们会妥善处理,但需要向总部汇报一下。邱先生只好等待,因为病情重大,医院多次催邱先生给邱妈妈手术,邱先生只好一遍遍催促李某,但李某始终以正在研究为借口,迟迟不给津贴。

  一个“等”字抹掉10万元

  邱先生忍无可忍直接找到该保险公司,一位姓张的经理接见了他,表示邱先生的这种情况不能赔偿。

  邱先生当即目瞪口呆,而张经理不慌不忙地拿出了邱妈妈的保单,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对癌症(胃癌、肝癌、骨癌、咽喉癌、鼻癌等)进行保险,张经理表示“等”的意思是只包括“等”字之前的癌症,之外的就不包括了。邱先生听后瞠目结舌,一直以来,他以为“等”字的含义是除了前面列举的还包括未列举的,而且当时保险员李某也承诺说,不论什么癌症都可以给津贴的,怎么转眼就变了。但是业务员李某坚持说他自己当时已经给邱先生说明情况了,邱先生没有证据证明保险公司曾经答应过不论什么癌症都可以赔偿,只有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保费到手业务员“蒸发”

  侯先生从1997年办理养老保险,已经连续6年了。去年因为出国留学,停止了保险。今年回来准备续保,就通知原业务员办理续保手续,并于今年4月向其支付2002年至2003年两年的保险金2600元。半年过去了,侯先生多次联系该业务员,却屡屡找不到。今年10月份,侯先生持保费收条向保险公司查询,得知该业务员根本没有将这笔保费上交,而且已经在3个月前辞职了。

  随后,侯先生多次与保险公司交涉,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然而保险公司却称:他们将向业务员追缴,待追回保费后再解决。侯先生无奈投诉到广州市消委会。经调解,保险公司先期垫付了消费者所缴纳的费用并按原缴费日期为其办理了续保手续。

  业务员素质参差不齐

  记者向保险行业多位业内人士咨询了解到,目前保险行业确实存在个别业务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引诱、隐瞒等不正当手段,蓄意损害保户利益的事件。

  究其主要原因,一是当前各保险公司大量聘用业务员,这些人素质参差不齐;二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所获报酬是根据所揽业务的多少,按比例获取薪金,这样的用人机制容易使一些品行不端的人铤而走险;三是虽然保险行业对其业务员制订了较为严格的规章制度,但各公司对其业务员没有相互通报和锁定不良行为记录的制度和措施,一旦某业务员在这家公司发生不良行为,导致公司与保户利益受损,那么对其最重的处理就是解雇,而在其被解雇的同时,他所办理的业务以及对保户所承诺的服务也就随之消失,此类投诉所占比例较大;四是由于被处理或“跳槽”的保险业务员对业务熟悉并有一定业务能力,极容易被另一家不了解真相的公司聘用,从而导致不良保险纠纷一再发生。(本报记者叶静通讯员陈才兴

       

来源: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