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柳城镇弄口村农民陶新友于8月20日向武义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状告武义县中医院误诊,造成其身患绝症的结果。要求武义县中医院赔偿各种损失10万多元。当天,武义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着手进行调查。
陶新友1951年7月8日出生,2000年因肝部不适、脸色发黄、浑身无力而于8月28日到武义县中医院看病,门诊医生在其腹部按了一通后,诊断为胆石症,阻塞性黄疸,并当场安排住院治疗。8月31日,陶新友被武义县中医院推向了手术台。打开腹腔后,发现胆囊增大,切开胆总管后,发现胆总管内有大量泥沙样结石。予以冲洗后,发现胆总管下端阻塞不通,在壶腹部可触及一小指头大小的肿块,考虑为壶腹部Ca壶腹部癌,便对胆囊行切除术。切除后,置T管引流胆汁。经10多天住院抗炎治疗后,陶新友于当年9月18日出院。出院诊断书上写着:胰头Ca、阻塞性黄疸、泥沙样结石。出院医嘱为:建议半个月后复查,清淡饮食。
陶新友出院后,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加重了,便到医院复诊。医生每次都配点药就算了,并在陶的亲朋好友面前说,陶新友患的是胰头癌,最多只能活三四个月了,没有什么治疗意义。可陶新友顽强地活了下来。但七个月以后,T管老化了,失去了引流功效。与此同时,管口周围严重感染,造成了胆汁重新淤积,腹部每天反复疼痛、发热,皮肤日益发黄,身体每况欲下。
陶新友在家人的催促下,于今年6月23日到浙大邵逸夫医院就诊。邵逸夫医院经过会诊,确定为胰腺癌,遂于6月26日对陶新友施行了全麻下行剖腹探查,胆肠内引流,胃肠重建术,并确诊为胰腺癌晚期。该院医生说,如果陶新友真的像武义县中医院说的是胰头Ca,生存期不会超过6个月,现在活了这么长时间了,说明胆总管下端原先患的是炎症,由于没有及时对症施治,演变成了胰腺癌。
为此,陶新友及其家人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武义县消费者协会和金华市消费者协会进行了调解,但调解失败。陶新友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金华市消费者协会于8月28日给武义县人民法院送达了《关于支持消费者陶新友法律诉讼的函》。
武义县中医院则认为,他们对患者陶新友的诊疗护理行为并无过错,并未造成患者的人身伤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方是否存在过错,应当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作出鉴定。因此他们认为,应将此事提交金华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如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认院方存在过错,他们愿承担应有的责任。(郑建群 周文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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