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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治癌多盲目化疗 肿瘤治疗得统一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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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中华医学会肿瘤学分会获悉,中华医学会与中国抗癌协会正在全面修订肿瘤治疗规范和操作指南,有望年内出台。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华医学会肿瘤学分会的主任委员徐光炜教授,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北京肿瘤医院介入诊疗科主任杨仁杰教授和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研究所内科主任储大同教授。 国内肿瘤治疗存在混乱现象 据卫生部统计,我国每年因癌症死亡的人数约130万,新发生癌症病人约160万。目前,肿瘤治疗按学科划分,可分为:外科肿瘤学,临床主要表现为手术切除;内科肿瘤学,主要包括化疗、生物治疗、基因治疗、中西医结合治疗;肿瘤介入治疗,主要包括颈动脉导管化疗、栓塞治疗、消融治疗等;放射肿瘤学,主要包括各类射线放疗等治疗方式。但是,由于各科在治疗中无章可循,国内肿瘤治疗中存在着混乱现象。我国肿瘤5年治愈率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相差甚远,出台肿瘤治疗规范已是刻不容缓。 徐光炜教授说,卫生部和中华医学会正组织编纂常见病种的《临床操作指南》和《临床治疗规范》(书名还未最后确定),肿瘤规范的制定是其中重要部分。据储大同教授介绍,目前国内肿瘤治疗中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收治肿瘤病人的医院门槛较低,没有明确规定符合什么基本条件的医院才能接收肿瘤病人;二是治疗方案不规范,没有统一标准,以致医疗事故时有发生。徐光炜教授说,我国85%以上的肿瘤病人没有到肿瘤专科医院就医。综合性医院的医生肿瘤专业知识相对落后,治疗水平较差。储教授告诉记者:“我对某些医生的做法感到非常气愤,有些病人明明可以治愈,却因为医生不懂乱治,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他还举例说,北京曾有一位精原细胞瘤患者,本来可以通过内科手段治愈,却因为在初次就诊的医院被“观察”了一段时间,耽误了治疗时机,最终不治身亡。还有某权威医院给一位患肺癌的老年妇女术后化疗,由于用药剂量大大超过国际标准导致病人死亡。杨仁杰教授也告诉记者,统一治疗规范非常必要,以介入治疗为例,这种比较新的治疗方法,不是所有的医院都具备条件。然而,一些医院不管自己的医疗条件和人员水平是否具备资格,都热衷于做介入治疗,没有条件也硬上,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医疗事故。杨教授强调:“作为医生,不规范治疗,就是没有医德的最大表现。” 美国医生一脚在医院,一脚在法院 在肿瘤规范治疗上,欧美国家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储大同教授说,美国有一整套从社区医院到专科医院的医疗系统。人们感到不适,会先到社区医院或家庭医生处就诊,然后再由社区医院负责将病人转至专科医院,不够条件的医院绝不敢随便收治肿瘤患者。美国肿瘤研究所(NCI)制定了非常详尽的肿瘤治疗规范,其中包括针对医生的治疗方案、操作程序、用药剂量,还包括针对患者的配合治疗、心理咨询等。储教授告诉记者,虽然美国没有相关法律强制推行该规范,但由于NCI的权威性,美国肿瘤界都自觉遵循这一规范,形成行业自律。如医生未遵照规范而造成医疗事故,就得承担法律责任。用杨教授的话说:“美国的医生是一脚在医院,一脚在法院。” 储教授说,在美国,法律虽没有规定外科医生不能开化疗药,但外科医生一般不会给病人开化疗药。而国内目前肿瘤治疗中却存在“全民化疗”的现象。有些医院不分外科还是内科,盲目地给病人开化疗药,一个疗程就得花去数万元,这不但增加了病人的经济负担,且往往于事无补。 规范出台对医患双方都是好事 统一实施规范,就等于设置了门槛,把不能开展肿瘤治疗的医院挡在了门外。杨仁杰教授说,以“介入治疗”为例,规范中包括术前的诊断,首先必须诊断清楚病人患的是良性还是恶性肿瘤;适应症和禁忌症,即什么样的病人适合用什么样的方案治疗;术中治疗模式的选择和操作程序;术后常见并发症的处理,以及治疗效果的评判标准等。对患者而言,肿瘤治疗规范是监督检查医生治疗的准则,出了医疗事故,可以此为投诉依据;病人也可参照规范对不合理的收费提出质疑,遏制乱收费现象。肿瘤治疗规范为医生提供了标准的治疗方案和程序,有助于提高治愈率,也有助于解决医患纠纷。(本报记者 孙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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