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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医患勾结骗保案:DNA鉴定撕开惊人黑幕

我爱祖国的蓝天 2003-6-18

  ●为了骗取近40万元的保险金,下岗女工装癌骗保,甚至假戏真做,无病走上生不如死的化疗路。

    ●他毕业于中山医科大学,主持过全国病理学术会议,参加过对中国首例艾滋病的解剖。然而,就是这位“德高望重”的病理专家施妙手,给无病的人造出了“癌”!

  6月11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保险诈骗嫌疑人石德华割肉骗保、无病化疗、装癌索赔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至此,这起密谋一年半,作案手段高超、诈骗金额巨大、涉及中国保险业两大巨头的骗保案终于真相大白于天下。

  巨额索赔疑云重重

   2000年8、9月间,中国人寿和太平洋保险两大保险公司株洲分公司先后收到一张同样理由、数额分别为20万元和14.5万元的巨大理赔申请书:“因患有何杰金氏恶性淋巴瘤,根据本人参投贵公司险种,现申请索赔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石德华是株洲市柴油机厂的下岗女工,47岁。2000年6月29日,她在株洲市一医院被诊断患有“恶性淋巴瘤”。7月初,湖南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现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和湖南省肿瘤医院相继出具了“何杰金氏病”的切片会诊证明。7月24日,石德华入住株洲市331职工医院诊治。该院根据上级诊断和临床症状,于8月17日诊断石为“恶性淋巴瘤何杰金氏第三期”,并让患者在医院进行了化疗。

  按照规定,保险公司迅速进行了调查,认为此事确属于保险责任的责任范围内,于是上报了公司总部审批。

  8月28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理赔员接到一个电话,声称:由于保险公司对此索赔迟迟未予处理,已有人投诉到媒体。

  一般情况下都是拒赔后才有投诉之事发生,此案为何刚报案且未遭拒赔便急于投诉呢?这名理赔员疑云骤起,觉得这起巨额索赔案非比寻常。

  经过综合分析,理赔员发现本案疑点颇多:投保刚过免责期就发生保险索赔事件,是不是有带病投保或免责期内确诊的可能?另外,石德华曾有多次不良索赔记录,虚假证明索赔使她进入了公司理赔黑名单。

   DNA鉴定惊碎骗保发财梦

  带着种种疑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展开了详细的调查。调查人员在湖南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获悉:“会诊的切片确实是何杰金氏病第三期,但不保证是石德华本人的病理切片。”

  2000年8月29日,调查人员在株洲市一医院病检室找到诊为恶性淋巴瘤的证据;在331医院也看到了石德华化疗的事实;询问石德华有关病史,并摸其腰部确实有肿块,是“何杰金氏”第三期的症状。但令人不解的是,调查人员到市里各大医院调查,却均未找到石德华确诊为癌的既往记录和住院记录。

  当晚,调查人员开会分析情况,认为此病例诊断属实、治疗属实,且排除带病投保和免责期内确诊两种可能性,按保险条例,应赔偿石38万元。

  调查至此,本案本可以告一段落。但湖南人寿理赔科李科长总觉得心里不踏实,一些难释疑团不时浮现在脑海中,高度的责任心促使李科长作出决定:继续深入调查。

  经过几天艰辛的调查,李科长等人发现了许多新的线索:石德华高额投保动机可疑,经济能力有限,索赔记录不良,诊治各环节脱节……

  2000年10月10日,株洲中国人寿和太平洋保险两家公司联合对石德华的病历资料进行了逐字逐句研究,发现20多个疑点。10月26日,中国人寿理赔员与太平洋公司理赔员一起,到株洲逐个查实新疑点。问题主要聚焦在手术和化验环节上。他们发现石德华被“确诊”为癌症的证据就是用于做活检的一个切片,围绕这一切片的疑点益加明显:当时石德华在门诊部做的切片,手术医生不知切片结果,病检医生不能确定门诊切片标本是否取自“患者”石德华。会诊医生也只依据送检切片进行诊断,而不管这切片是谁的。经治医生却只能保证石德华在医院做了化疗而进行诊断。从整个医院环节来看,只能证明该切片确实“患”了肿瘤,石德华接受了化疗,而石德华是否是该切片“主人”,无人能够确定。

  于是,保险公司书面通知石德华再次做病理切片检查,以此作为是否理赔依据。石以化疗后癌细胞已杀死为由予以拒绝,并威胁理赔员:“如再要求活检,我一头撞死给你看。”

  2000年12月27日,两家保险公司联合向长沙市公安局报案,并提出本案疑点多多。

  因涉及管辖权的问题,长沙公安将此案移交株洲公安办理。2001年4月,警方采取了石的血样,送往省公安厅做DNA鉴定,以确定石送检的淋巴组织是否真为她身上所切除。

  2001年4月25日,在内外压力以及铁的事实面前,石德华不得不向株洲市公安局投案自首。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骗保案终于真相大白,一直在幕后操纵的合谋人也终于浮出了水面……

  下岗女工财迷心窍想得癌

  石德华是株洲柴油机厂的下岗女工,精明强干,改革开放初期,她就辞掉工作,南下闯世界。几年后,她满载而归,回到株洲市开了个酒店。几年下来,石德华赚了一大笔钱。有钱了,她就开始不思进取,迷上了“筑长城”,酒店疏于管理,生意也做不下去了。

  此时,她意识到自己的养老问题。1997年,石德华花9000元投保费,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买了个人的养老保险,并附加重大疾病险。不久,她患了乳房小叶增生,在别人的怂恿下,她去住了一段时间院,并因此获赔l.5万元。这下,石德华心动了。乳房小叶增生这样的“小病”尚能获赔万把块,要是染上个什么大病,申请保险赔偿,岂不要“发大财”?尝到甜头的她认定保险赔偿是条发财的好门道。

  1999年5月,石德华意外地碰到了多年不见、当医师的老熟人谢德风。这次邂逅,给石德华的骗保发财梦的实现带来了希望。

  不久,石德华到株洲市一医院找谢德风看病,并向谢提出,能不能帮她做个身患癌症的鉴定去骗保。石德华许诺,事成,可以给谢几万元作酬劳。

  无病要给人“造”出病来,需要担很大风险。谢德风接受石德华的要求和许诺后,犹豫了一段时间,但金钱的诱惑战胜了理智,他咬了咬牙,决定铤而走险。

  病理专家移花接木造出“癌”

  谢德风,株洲市某医院病理科医师,58岁的他在病理学方面颇有成就,曾经主持过湖南省召开的首届全国病理学术会议,参加过北京协和医院对中国首例艾滋病的解剖,当过多年的病理科主任,可以说是位“德高望重”的病理权威。

  得到谢德风应允之后,石德华就着手购买保险。1999年9月25日,石德华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株洲分公司投康宁定期保险,保费8400元,保险金额20万元,同时投附加住院医疗险,保险金额5000元。同年11月4日,石德华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株洲办事处投长健医疗险,保费2720元,保险金额10万元。

  2000年6月,谢德风找到石德华,要求石先给5000元去各方打点,事成后再给2万元。两人商定就用淋巴癌来骗保。

  不久,谢的开价又涨了:还需一些活动费用,必须再给6000元,事成以后,再付5万元。

  2000年6月26日上午,谢德风找到株洲市一医院骨伤科余医生:“我有一个熟人,颈部有一个小结,请你帮我做手术切下来,要做活检。”余同意了。

  手术后,谢德风神不知鬼不觉地用一个患有恶性淋巴瘤的病理号的标本调换了石德华的切片标本。鉴定结果出来:“符合恶性淋巴瘤”,并建议送长沙复检。但湖南省肿瘤医院病理科复检结论为“低度淋巴瘤”,与原结论不完全一致。随后,由谢德风出面联系,送湖南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再次鉴定,出具鉴定书为“何杰金氏恶性淋巴瘤”。

  就这样,忍受了割肉之苦的石德华终于如愿以偿,神不知鬼不觉地“患”上了癌症。

  自古玩火必自焚

  为了以假乱真、掩人耳目,急于想得到巨额保险赔偿金的石德华竟以牺牲健康乃至生命为代价,冒死走上了梦魇般的化疗之路。

  “恶性淋巴瘤”是癌症重病,所以重病用重药。石德华住院后,医院给她做了骨穿刺、化疗,五天一个疗程注射药物和内服药物,为她治“癌症”。这些治疗给她肉体上、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但是为了自己苦心经营的索赔计划,她只好自己咬着牙硬挺着。两个多月的肿瘤治疗,石德华一头青发掉光了,经常肚子痛得在病床上直打滚,七八天解不出大便,出院的时候,石德华人瘦了一圈。

  经过67天的化疗后,急不可耐的石德华一出院就正式向太平洋保险公司株洲办事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株洲分公司提出了34.5万元的巨额保险赔付。然而,玩火必自焚,石德华最终没能实现自己的发财梦。

  2002年2月9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石德华、谢德风犯保险诈骗罪,判处石德华有期徒刑2年,缓期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谢德风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期1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一审判决下达后,两被告没有上诉。但检察机关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当,判决刑罚轻,罚金少,遂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请求依法改判。2003年6月11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摘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