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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治疗11种中晚期癌症                       

——高价“抗癌汤”可信吗?

我爱祖国的蓝天 2003-4-24

  4月18日,家住兰西的赵先生反映,他在哈市某媒体上看到一则对治癌有神奇疗效的“抗癌汤”广告,主治中晚期肺癌、胃癌、骨转移癌、肾癌等11种癌症,每个疗程的价格都在千元以上,令人咂舌。大张旗鼓地打广告进行宣传,“抗癌汤”到底有多大的可信度?为此记者进行了暗访。 

  4月19日9时,记者来到位于哈市南岗区西大直街23号哈尔滨铁路卫校附属医院中医肿瘤科。一男一女两名大夫见记者进来,男医生抬头看了一眼,问记者看哪种病,到了什么程度。记者告诉他是胃肿瘤病人,已经不能进食了。男医生说,只要能喝汤就能治,并指着墙上的一面宣传板告诉记者,“这里已经有很多病例,现在这些人基本都已经康复了。”记者看到宣传板上有很多患者的照片,下面还有简介和说明。宣传板最上方用大字写着“扶正固本化瘤汤”的字样。记者问:“你的药品怎么有两个名字,广告上不是叫‘扶正固本抗癌汤’吗?”男医生解释说:“这是为了减轻患者看到宣传板后的心理压力。”记者询问:“咱们这种药是祖传秘方吗?为什么患者连药方都看不到?而且抓药还得咱们医生代劳呢?”医生不耐烦地回答:“我们这种药不是祖传秘方,但有很多临床经验在里面,所以也没有申请专利注册,也就是我们不想公开药方的原因。” 

  记者又采访了该院的宋娟院长。当记者问该医院向患者出售的“抗癌汤”是否合乎国家有关药品的管理法规时,宋院长说,“只要我聘用的医生有合法手续,药品就没啥问题”。记者还没有问完问题,宋院长拒绝了记者的继续采访。 

  随后,记者从省药监局了解到,运用到临床的药必须让患者看到药方。而且,《广告法》的《药品广告审查标准》中明确规定,治疗肿瘤和爱滋病、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等药品不得发布广告,除中药饮片外,未取得注册商标的药品均不允许发布广告宣传。另外,在药品广告中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疗效最佳”、“药到病除”等内容。然而,在“扶正固本抗癌汤”(“扶正固本化瘤汤”)的广告宣传中却有这样的断言:“扶正固本抗癌汤”对肺癌、胃癌、骨转移癌、肾癌等11种癌症的治疗,均获有成功的效果。创下了癌症患者服用“扶正固本抗癌汤”3至6个疗程,康复后3至18年不复发,现健在的佳迹,患者的生存期与生存质量超过抗癌组织制定的康复标准。 

  近几年,一些医院和个体诊所用私自配制的药品,打着抗癌的旗子大肆进行宣传,以高于成本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高价卖给治病心切的一些癌症患者和家属,捞取不义之财。有关人士提醒患者,小心受骗。(本报记者 陈岩) 

     

——摘自新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