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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硒灵芝宝”问题多多,工商部门应尽快查处

我爱祖国的蓝天 2003-2-25

    【龙虎网讯】昨天,本报刊登了《“富硒灵芝宝”广告涉嫌违法》的消息,引起众多读者关注。有读者来电指出,“富硒灵芝宝”做违法广告已是“家常便饭”。

    读者谢先生说,早在2001年,“富硒灵芝宝”的广告就因大肆宣传疗效,严重误导消费者,被天津市工商局和平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此案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列为当年全国8起典型虚假广告案之一。记者上网搜索,发现“富硒灵芝宝”除了在天津受到处罚外,在全国其他许多大中城市也曾因违法宣传而受到查处。查处“富硒灵芝宝”的,不仅有工商管理部门,还有国家卫生管理部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读者在电话里称,“富硒灵芝宝”在天津被审批的广告宣传内容,仅为“经功能试验,证明本品有免疫调节的保健作用”。可到了南京的媒体上,怎么就变成“肿瘤克星”呢?而且“富硒灵芝宝”的违规广告已刊登了很长时间,为何一直都无人过问呢?希望工商部门尽快制止这种行为,以免更多的患者上当。

    市工商管理局公平交易局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此案已移交公平交易局三大队,具体案情正在调查处理中。(李映晖)

    

——摘自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