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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枪口瞄准中药 外经贸部急召专家商对策

 

    记者昨天从外经贸部了解到,欧盟将于今年10月份对植物药的市场准入新法案进行讨论,如果通过的话,今后凡是出口欧盟成员国的植物药,都必须要有30年的使用历史,否则将被一概拒之门外。目前,外经贸部方面正在组织专家围绕此规定制订相应对策。

    10月份可能出台新法案 据介绍,欧洲市场对中国的中药主要提出以下几个意见:一是不符合环保标准,农药残留多,有些药材甚至带有很强的毒性,达不到欧盟的有关技术标准。另外,质量控制方面也难以掌握,许多操作缺乏科学依据。 在中国,关于“植物药”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一个具体的说法。据广东省药学会顾问、高级工程师陈章义介绍,植物药主要是指其成分是百分之百从植物中提取的具有生命活性和解毒等治疗的药品。由于中国的中药有从动物中提取的,也有从植物中提取的,所以欧盟提出的新法案一旦通过,将对中国中药的出口造成影响。 规定出口中药要有30年使用史,那么影响会有多大?陈章义介绍,目前中国的中药出口,主要集中在药材和中成药两部分。药材大部分销往日本和韩国,尤以日本最多,有两三百种。另有一部分销往北美供中医使用。中成药则以销往东南亚的成品药为主,对象大多是越南、泰国等地的华侨。因此,从现阶段看,欧盟新法案对中药出口影响好像不大,但从全球药业的发展状况来看,植物药的增幅越来越高于化学药,国际上化学药普遍解决不了的肿瘤或艾滋病的治疗,如果中药可弥补这个市场的话,潜力将是无限的。现在中国无论国家还是企业都已经在中药规范化上投入了大量资金,以谋求扩大中药的出口,不久的将来必然要开拓欧盟市场。因此从长远角度考虑,新法案将为中国植物药的市场拓展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威胁中药未来市场拓展  目前国家对中药出口的问题非常重视,这从外经贸部对新法案的积极应对上就可以体现出来。据外经贸部科技司介绍,该部门从今年2月份得知欧盟提出这个法案后,就开始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士,收集资料,准备文件,一定要在10月份之前提交给欧盟。 此外,前不久国家科技部出台了12个重点培植科技项目,其中一项就是中药的现代化,要求对中药品的分离、提取和疗效测试都向规范化看齐,甚至连药材种植都有一定的 “CAP”标准棗即药材种植规范。 

 

——摘自粤港信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