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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方”治疗癌症恶化成晚期

我爱祖国的蓝天2005-12-14

    无医师资格证,以中医身份在家坐诊,为患者治病,开的药竟是无批号的自制药。彭铃(化名)在服用了“疑难杂症无所不治”的自制药丸后,目前瘫痪在床,她欲追究“非法行医者”的法律责任。 

    患者已到乳腺癌晚期 

    12月7日,记者在乌鲁木齐市大十字一普通民宅内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彭女士,作为下岗职工的彭女士一提起自己的病情就泣不成声。 

    由于咳嗽得厉害,她说话断断续续:“去年年底,我听别人介绍,说农大里有个行医30多年的叫鲜照宇的大夫能看各种疑难杂症,于是我就去了。他拿出他的关于‘独门偏方’救治了很多绝症病人的报纸给我看。 

    在得知我的病情后,他说可以治好。吃了他为我开了几服他自制的中药丸3个月后,我就感到效果不好。随后,他将我接到南山治疗,开始给我针灸,说治好我的乳腺癌没问题。 

    在治疗半年后,我感到咳嗽、气喘得厉害,说话几乎不能说长句,随后我到二医院去看肿瘤科,医生给我的诊断已是乳腺癌晚期(肺转移),现在我身体走动很困难了。” 

    说到此处,彭女士呜呜地哭了起来,她怀疑是鲜照宇的针灸伤害了自己。 

    无证“医生”家中制药 

    12月8日,记者随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来到鲜照宇位于农大的自治区干休所的家中,发现在其后院房子里,堆满了熬制药剂的器具及各种药材,当中一口大锅里正熬制着不知名的药剂。 

    当执法人员要求检查鲜照宇行医许可证时,其家人告知鲜不在家,对于执法人员的询问,其子称一概不知。 

    乌鲁木齐市卫生监督所二科主任张韬称,其自制的药属于没有批号的药物,根据相关条例,将对其进行处罚。没有行医证,自行用中药材配制药丸卖给患者,就算对患者有一定疗效,药监部门仍将会依法给予查处。因为未经药监部门审定并获取批准文号的药品属假药,鲜照宇制售无批准文号药品属违法行为。 

    卫生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药品,除没收非法收入外,还将依据《价格法》对其予以处罚。 

    鲜照宇:医师证被没收了 

    “我原来有医师资格证,前几年被沙区卫生局给收掉了,因为别人举报诬告我,说我的药剂没有用。”鲜照宇告诉记者,他已经行医近三十年。 

    据鲜照宇解释,当初彭女士是看到他给别人治好了病,自愿找来的。导致彭女士现在的病情是因为她不配合治疗,不愿意再继续支付治疗费而造成的。加之彭女士是后来自己停止了他的治疗,才导致现在的后果。如果继续按他的方法治疗是没有问题的,所以鲜照宇认为现在彭女士的状况与他没任何关系。 

    社区门诊:他无医师证 

    记者随后在社区的门诊了解到,鲜照宇在家行医多年,来看病的人都是别人推荐来的,他说他有偏方,能治疗许多疑难绝症。他没医师证,给病人的药都是他自己做成的药丸。 

    一位在社区门诊看病居民告诉记者,两年前院子里有一个小孩在鲜照宇那里看病吃了他的药丸死了,这事情在院子里闹得沸沸扬扬,他还出了些别的事,卫生部门也查过他家。现在小区里的人一般不找他看病。 

    医生:私自行医隐患大 

    彭女士的主治医师——自治区人民医院肿瘤科的主任医师马医生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彭女士目前乳腺癌晚期(肺转移)是通过血液转移的,至于患者现在的症状和服用的药品及针灸是否有因果关系,他表示需要调查取证。 

    据自治区中医院肿瘤科的医生介绍,一种正规药品上市前,须进行大剂量、长时间的动物毒性试验,在安全的基础上,再进行大量人体临床试验。私自加工的无批准文号药品,不可能进行规范临床验证,会对患者带来潜在隐患,药品首先应把安全性放在第一位。 

    马医生表示,加工中药制剂的过程很严格,个人加工很难控制细菌等微生物限度,很可能导致药品不合格。 
 

来源:中国交通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