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抗癌动态244>>本页

检测结果何以只能“内部掌握”

我爱祖国的蓝天2005-12-8

  地下水遭受污染,黑龙江省泰来县只有1500多人的明月村,近年却有二十多人死于癌症,且多为30岁到50岁的青壮劳力。而排放废水的县造纸厂,由于属纳税大户,非但受到当地政府的庇护和厚爱,就连当地的环保机构对害人的环保检测指标,也始终不给出明确结论。由于常年排污不断,千亩鱼塘早已变成“酱油池”,井水更是异味冲天,难以下咽,致使明月村的癌症发病率突然升高,当地环保负责人却冷漠地表示,检测结果只能“内部掌握,不能公开”!(10月19日《生活报》)

  好一个“内部掌握”,好一个“不能公开”!面对严峻的污染形势,面对由于受癌症阴影笼罩而惊悸万分的村民,面对一条条被癌魔吞噬的生命,环保机构负责人何以能如此稳坐钓鱼台,并冷漠地说出“内部掌握,不能公开”呢?其实,当一个个渴望环保机构为其主持公道的村民听到这样的话,又会是怎样一种失望而荒凉的心境,即便作为局外人的我们,也是完全可以想像的。当一个个由污染而蜕变的“癌症村”突兀而出,当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沦为污染者的“牺牲品”,当一处处的“父母官”只知道以速度论英雄而片面追求畸形增长的GDP,而将涵盖国民寿命、教育程度等“民生发展指数”弃置一旁不闻不问时,事关当地农民安危的检测结果被环保机构“内部掌握”便也顺理成章!因为只有通过这样的“内部掌握”,才能过滤掉夹带在辉煌的GDP和其他“民生指标”中的癌化成分,并使这些官员顺利摆脱自身与那些“癌症高发村”的渊源和干系。

  实际上,在一些环保立法完善的国度,类似的环保指标非但难以被“内部掌握”,而且其相关责任人都还必将受到受害者的起诉和追究。11年前,加拿大安大略省就通过并实施了《环境权利法案》,这项被认为属“超级法律”的法案,几乎可以摆平涉及环保的一切不平事,它提供了一整套一致的、最低限度的权利给致力于环境保护的公民个人。同时它提供给公众更多的获知政府在环境方面活动的机会。该法案不仅为公众的环境权利提供了最基本保障,且要求政府公开决策过程以获取有效的公众监督,以确立公民个人宽松的起诉资格。然而在我国,有关环境公民诉讼起诉资格方面的立法尚未发轫,致使公民的环境权益常常被虚置和侵害,而环境污染者和自然资源破坏者的行为乃至“罪证”,却竟然被环保机构如此的“内部掌握”着!

  由于立法滞后,纳税大户同时又是污染大户的排污企业,不仅成为地方政府的“心头肉”,而且还成了地方环保机构竭力掩护的“心肝宝贝”,以至于连检测结果都被其“内部掌握”了。如此,不光所谓的科学发展观行将成为空话,就连常常附丽于官员口头上的人民福祉,也难免沦为靓丽的词藻而已!那么,那些饱受癌魔蹂躏的村民们,面对排污企业只能“克己”忍让吗? (作者:周士君)

 

来源:农民日报